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3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株安发〔2018〕12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湘安〔2018〕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 “安全生产月”和做好“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剑波任主任,副市长何朝晖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南洋、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殷顺堂担任副主任,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参照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三、主要内容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同时开展。
(一)提高认识,广泛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开展面向企业、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坚守“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一是开展“各级领导论安全”活动。采取邀请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撰写体会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二是积极参与安全知识网络“微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湖南安监微信公众号开展的《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网络学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三是开展“安监干部讲安全”活动。不断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营造氛围,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以及安监、公安、交通、交警、消防、国土资源、质监、农委、经信、国资委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主题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要求,各县市区、部门在6月16日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表演文艺节目等方式,解答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传播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市组委会办公室在芦淞区举办安全生产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二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集中组织开展一轮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强化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三是开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市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株洲安监”微信平台开通“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有奖知识竞赛栏目,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宣传组织,积极参与活动。
(三)强化报道,开展“各类媒体话安全”活动。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各类专业媒体主阵地作用,创新利用新媒体、融媒体的传播优势,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有深度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活动,向全社会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解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就、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常识、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四)加强处置,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
(五)加强教育,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信息预警预报;集中组织观看《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幸福毁于尘埃》等警示教育片,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网络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要加强安全文化公园、基地、场馆等安全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应急培训和体验式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加强宣传,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创作一批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精品。指导、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创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审核筛选后择优在株洲电视台、株洲安监公众号、门户网站推广展示,并报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
(七)围绕“七进”,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五好”文明家庭、 “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科技活动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微信群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计划执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高危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50” 热线电话、关注《株洲安监》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方式,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事故人人防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
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聚焦“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四个主题宣传:
(一)加快建设“一谷三区”和株洲转型升级主题。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主流媒体记者赴县市区、企业开展采访、调研和宣传活动,调研采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督促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快建设“一谷三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主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这个重点,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媒体记者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三)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烟花爆竹、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指导推动各地区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式应急培训和安全教育场馆建设,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依法治安主题。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对各地区、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采访,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开展监管执法一线的纪实报道,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建立活动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和必要的活动经费,精心策划,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强化监督考核。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
(四)确保活动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做好经验总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做好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要认真发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市组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在进行宣传推介。
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5月18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5月28号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报送市“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
请联络员于6月每周四12:00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7月2日前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海生,0731-28689284(兼传真)。电子邮箱:xtk1843@163.com
通信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788号市安监局(邮编:412007)。微信公众号:株洲安监。
附件:1、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县市区安委会)
2、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3、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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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安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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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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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项目 |
内容 |
具体分项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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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安 全 生 产 月 活 动 |
安全发展 宣讲 |
党政领导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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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领导同志宣讲 |
人,宣讲 次,听课群体 人 |
|
2. 安全生产专家宣讲 |
人,宣讲 次,听课群体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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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干部宣讲 |
人,宣讲 次,听课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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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企业宣讲 |
人,宣讲 次,听课职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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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文化专家宣讲 |
人,宣讲 次,听课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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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演讲选手宣讲 |
人,宣讲 次,听课 人 |
|||||
6.先进个人宣讲 |
人,宣讲 次,听课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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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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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宣传资料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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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置各类海报、横幅、灯箱、展板、标语等 |
幅 条 个 块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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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 |
次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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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演讲比赛 |
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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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知识网络“微学习”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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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纸质媒体开设专栏,刊发文章 |
个,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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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视、广播播报安全月信息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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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网络媒体刊发安全月文章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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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
召开新闻发布会 |
是否召开,参与人数 |
□是 场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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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专家访谈、撰写理论文章 |
次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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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
演练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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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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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开展事故、灾害警示及公益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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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作或购买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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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企业员工观看教育片 |
场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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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公益宣传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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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滚动播出安全教育、运营及救援知识、消防安全常识宣传片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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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开展网上精品博览活动 |
|
报送安全文化教育片、动漫作品 |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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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安 全 生 产 三 湘 行 活 动 |
扎实深入开展万里行活动 |
开展“一带一路”主题宣传 |
开展助力“一带一路”服务湖南开放崛起主题 (或者加快建设“一谷三区”和株洲转型升级主题) |
□是 场 □否 |
|
开展安全 责任主题 |
组织媒体深入重点地区报道“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情况以及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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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科技 强安主题 |
开展科技强安主题 |
□是 场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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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依法 治安主题 |
1.邀请媒体暗查暗访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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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媒体记者暗查暗访单位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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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媒体报道公开曝光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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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办违章违规生产经营典型案例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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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活动名称 |
主要内容 |
备注 |
|
1.举办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
领导宣讲安全发展重要精神 |
1.市安委会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县市区安委会负责同志作安全生产专题报告 次,发表电视讲话 次,接受媒体采访 次 2.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县市区安委会负责同志撰写安全生产文章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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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团宣讲安全生产知识 |
1.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干部深入企业宣讲 次 2.安全生产专家学者深入企业宣讲 次 3.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企业宣讲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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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微学习”活动 |
组织本单位 次参加微学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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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
1.开展文艺演出 场发放宣传资料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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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 |
1.邀请媒体 家 1.纸质媒体开设专版专栏 个 2.网络媒体刊登文章 篇 3.微信微博推送文章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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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
举办有关于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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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 |
1.利用电视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 次,报纸刊登“安全生产月”活动文章 篇,广播播报安全月信息 条,网络媒体刊发安全月文章 篇,微信微博发布安全月文章 篇 2.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任人撰写文章体会 篇,开展在线访谈 次,举办论坛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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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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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应急预案演练 次,参与演练人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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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开展事故、灾害警示及公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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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作或购买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 个, 2.组织 企业员工观看教育片, 3.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公益宣传 次, 4.滚动播出安全教育、运营及救援知识、消防安全常识宣传片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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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网上精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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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 个警示教育影视作品,拍摄 条公益广告,制作 个动漫作品。 (视频影像资料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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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开展其他特色、创新宣教活动 |
开展特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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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兼传真) |
手机 |
QQ号 |
县市区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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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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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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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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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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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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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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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由各县市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填报,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一名联络员,表格不够自行添加。报QQ号码是组建2018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群,便于学习与交流。
责任编辑: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