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4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株安办发〔2018〕13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针对近期部分地区、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和马凯副总理,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检查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和责任落实情况,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运安全有序、春节安乐祥和。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增大、任务艰巨。省安委办下发了《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8〕15号),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各领域、全过程,认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防止和纠正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松懈情绪,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交通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乡公共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及时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立足于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的贯彻落实。消防方面要大力推进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盯车站、医院、大型商场、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以及三合一、多合一、易燃易爆、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关键点位,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对于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等活动要严格审批备案,对于群众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道路交通方面要驰而不息贯彻落实省政府102号明电,紧盯“两客一危”车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规定,切实把好出站和上路、动态监控、路面检查三道关口。各级交警、路政要加强路面管控,提高见警率。在高度重视高速公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国省干线尤其是县乡公路、市内和县乡短途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严厉查处客运车辆在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夜间通行,严厉打击货运车、农用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水上交通方面要加强渡口码头及渡船的安全管理,补齐救生衣等安全设施,严格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煤矿方面要巩固安全“体检”成果,严查超层越界、“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停产停建矿井擅自复产和明停暗开,对关闭退出矿井要确保关实关死。非煤矿山方面要重点检查矿井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采空区治理等措施的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超范围采矿、以采代探等行为,加强对已关闭矿井、改扩建矿井、停产整顿矿井和尾矿库等的巡查监控,严防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方面要加强产运销储等各环节、全链条检查,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严防不合格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城乡公共设施方面要重点检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的维护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运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监管。企业复产复工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县市区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验收把关,按程序报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对未经验收擅自复产复工、验收审查弄虚作假以及不负责任把关不严的,要坚决严肃查处。
  三、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突出事故频发、问题集中、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和行业领域,突出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问题隐患、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企业,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按照《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促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株办〔2018〕4号)要求,将乡镇(街道)划分为一个片区,将村(社区)划分为基本网格,厘清部门监管职责,明确监管网格员,有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持续保持严管严控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煤矿“三超”、危险化学品“三违”、烟花爆竹“三超一改”、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要严格责任追究,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对不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对检查发现的严重非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漏管失控,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以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地区和部门,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查,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株办〔2014〕30号)要求,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组织专门检查督查组,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强化督查督导,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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